市直各取用水、计划用水户,驻许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,实施国家节水行动,推动全民节水,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,推动我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常态化,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城函〔2021〕174号)有关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和主题
2021年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30周年,本次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9日至15日,主题为“贯彻新发展理念,建设节水型城市”。
二、活动及宣传重点
(一)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。在市区大专院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,通过讲述身边的节水故事、参观水源地、推介优秀节水案例等方式,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,推动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。
(二)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。结合绿色社区创建,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、街道,通过电子媒体、张贴标语和宣传画、发放节水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,培养良好用水习惯,提高居民节水意识,倡导节约每一滴水,消除水龙头上的浪费,培育绿色生活方式。
(三)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。提倡在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商场等公共场所,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,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非常规水循环利用等技术。
(四)开展节水宣传进企业。利用我市面向公众开放水情教育基地,比如自来水厂、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场所,让群众了解水在城市中的循环、净化过程。倡导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及服务企业,大力推广低耗水、循环用水等方面节水技术、设备、设施和管理经验,提高用水效率。搭建宣传交流平台,开展节水技术经验交流。
(五)开展节水宣传进游园。通过在市区游园广场及人员密集场所,坚持做好政策咨询与科普相结合,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各游园广场进行节水及知识宣传,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节水公益活动中来,树立我为美丽许昌增光彩,形成人人参与节水行动的练好舆论氛围。
三、活动要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计划用水单位要高度重视,按照“贯彻新发展理念,建设节水型城市”工作的要求,精心组织,科学安排,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的意识,营造全民节水、惜水、亲水的良好气氛,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、每个家庭、每个人的自觉行动。
二、创新宣传方式。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宣传的长效机制,推动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常态化、制度化开展;各单位应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,选择适宜途径和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,活动中按照要求保持社交距离。
三、强化监督指导。活动期间,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对节约用水宣传活动进行督导检查,各单位要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,活动结束后,各单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时报送节水中心。
联 系 人:董淑敏 张扬
联系电话:0374-6061399
邮 箱:xcjsbzgk@163.com。
附 件: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
2021年5月6日
附件
2021 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
1.贯彻新发展理念,建设节水型城市
2.坚持节水优先,推进绿色发展
3.节水减排,利在当代,惠及长远
4.建设节水型城市,推动高质量发展
5.实施国家节水行动,推进可持续发展
6.坚持人水和谐,建设生态文明
7.推进污水再生利用,改善城市水系生态
8.节水,让生态更美好
9.让节水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
10.全民参与节约用水,共建共享绿色生活
11.节约用水你我参与,美好生活你我共享
12.节约用水,关“住”点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