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
关于报送2020年度用水计划建议的通知
各取用水单位:
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控制用水总量,提高用水效率,切实加强节约用水、计划用水管理,持续推进我市“国家节水型城市”、“节水型社会”建设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现将报送2020年度用水计划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城市规划区范围内(含魏都区“魏都民营科技园区除外”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东城区):
(一)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;
(二)非居民使用公共供水且月用水量达到300立方米以上的(教育行业、医疗行业、行政事业等公共机构不受水量限制);
(三)按照规定应使用再生水的;
(四)洗浴、洗车、水上娱乐等特殊用水的;
(五)在干旱等特殊时期确定的其它取用水的。
二、申报程序及时间
(一)各取用水单位应当根据用水定额和生产、生活、经营需要填写《2020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》,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数据并加盖公章,并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有效、有据可查。生产企业登录河南许昌节水网(http://www.hnxcjsw.com)在技术标准栏目下载河南省地方标准《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》,查找对应行业及产品名称填报。
(二)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前。
三、相关要求
各取用水单位应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,按时认真做好用水计划建议填报工作,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,避免漏报、虚报,造成用水计划指标核定数据偏差,影响取用水单位正常生产、生活、经营。对逾期或拒绝申报的,依据《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》第31条第3款、第6款进行处理。
附 件:《2020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》
联系电话:0374-6061868
联系地址:八一东路3799号2106室
2019年10月8日